游园须知

1.为保证公众安全,游客进入长隆森林温泉乐园(以下简称乐园或园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请您主动配合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管制器具、枪支弹药、打火机、火石、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禁物品入园。
2.为保证园区动物安全,除婴儿食品和本人适量饮用水外,园区谢绝游客带入其他食品和饮品。
3.未满16周岁的游客必须由16周岁(含)以上游客陪同入园(场)。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建议由青壮年亲友陪同入园。

1.禁烟规定:园区内禁止吸烟。 
2.防火规定:禁止明火,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或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活动。
3.应急准备:如遇火情,请立即拨打园区服务热线(0763)-3888888或消防报警电话119,并报告给附近的工作人员,按其指引迅速,有序地撤离。

1.为尊重园内游客的隐私权及园区管理需求,未经乐园书面同意,禁止在场内开展与商业相关的摄影、摄像、录音等行为,以及将违规拍摄、录制的图片或音频、视频用于商业用途。
2.未经乐园书面同意,禁止在园区和酒店开展与商业相关的直播活动。
3.未经乐园书面同意,禁止在乐园使用可能对他人造成安全隐患、影响他人游玩体验、妨碍乐园或酒店运营的照相机和摄像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的专业摄影、摄像辅助设备,如:三脚架、任何伸缩功能的自拍杆和稳定器、照明设备等。
4.未经乐园书面同意,禁止在园区内或酒店公共区域内操控使用无人机及遥控飞机等飞行器。
5.未经园区事先许可,禁止从事任何采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摄影、摄像、录音、采访游客、工作人员和演职人员等。
6.所有游乐设施,参玩时禁止使用自拍杆;所有动物展区限制使用自拍杆。

1.园区内严禁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物品(包括:打火机、火石、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枪支、管制刀具),严禁携带无人机、遥控飞机、彩旗锣鼓、玻璃器皿、滑板车、旱冰鞋、无动力车、有安全隐患的手推车或体育用品入园。敬请留意。
2.园区内不得携带犬只及其他宠物入园,但符合规定的导盲犬除外,视障人士携带符合规定的导盲犬入园区时,须遵守园区相关规定,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详情请参阅《导盲犬进入度假区的相关规则》。

1.为尊重其他游客,请勿做出插队、占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观看表演时请勿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观赏,并请配合管理人员的相关劝导工作。
2.为保障安全,请不要在陡坡玩耍或跨越栏杆。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留意园内广播,注意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照顾好老人、小孩和残障人士。对于任何罔顾安全,做出危险、违法行为或严重影响他人游园的人士,园区有权拒绝其进入或园内逗留。

1.因恶劣天气等原因,森林温泉乐园出于安全需要,可能会在无法预知先通知的情况下,变更、延迟、取消或关闭部分游玩区域。

游客请勿携带以下载具、车辆或任何装有车轮的运送用具进森林温泉乐园(手推婴儿车、手推轮椅车、符合《GB/T12996-2012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且最大速度≤15KM/H的电动轮椅车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露营车、手推车或带轮子的运送工具、拖挂车类物品、自行车或儿童三轮脚踏车(不论由电动或人力等方式进行推行、拖或牵引)、滑板、滑行车、轴向冰鞋、有轮冷藏箱等。

园内奇趣水寨、童梦岛滑梯等设施承受承载量限制,需要排队游玩,在客流量较大的日子可能会出现部分游客无法游玩的情况,请及时关注园内游览项目指引,合理安排您的游玩行程。
长隆森林温泉乐园愿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您有任何不满意或需要帮助,请致电:(0763)-3888888。如有疑问,请到温泉前台向工作人员询问。

1.本规则适用于需要携带导盲犬进入长隆度假区的视障人士。
2.长隆度假区内的大部分营业区域允许并欢迎持证导盲犬前往。
3.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进入长隆度假区(公园、酒店、马戏场馆)内的营业场所前,应出示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和犬类登记证。
4.进入度假区后,请务必确保导盲犬一直佩戴导盲鞍并在主人的牵引下。
5.度假区内暂不能提供导盲犬寄存或看管服务,建议有朋友或亲人结伴而行。
6.度假区部分场所或设施(如公园和酒店内的水上游玩区域,以及一旦进入则可能引起导盲犬或园区、场馆内其它动物产生应激反应的区域和设施等)限制导盲犬进入,具体限制进入的区域、设施和时段以各公园、马戏场馆及酒店现场规定为准,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并听从其建议。

长隆森林温泉乐园愿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您有任何不满意或需要帮助,请致电:400-883-0083(人工服务时间:9:00-18:00),套票、年卡仅限本人使用,同意使用人脸识别方式入园的游客应在首次使用时录入人脸,再次使用时需要刷人脸,敬请配合!如有疑问,请到温泉前台向工作人员询问。

禁止携带以下载具、车辆或任何装有车轮的运送用具入园(场)(手推婴儿车、手推轮椅车、符合管理规定的电动轮椅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露营车、手推车或带轮子的运送工具、拖挂车类物品(不论由电动或人力等方式进行推行、拖拽或牵引)、自行车或儿童三轮脚踏车、含儿童座椅的行李箱、滑板、滑行车、轴向冰鞋、有轮冷藏箱等。园区有权拒绝任何手提包、包裹、尺寸超过56cm×36cm×23cm的行李箱或彩旗、锣鼓、高音喇叭、遥控玩具、横幅等物品被携带进入园区,本园亦提供有偿贮存服务;对于在园区内所有无人管理的物品,园区有权做出认为适当的处理。

 

【电动轮椅入园(场)管理规定】

确需使用电动轮椅辅助通行的下肢行动不便人士,经预约并经长隆度假区核验后可以骑乘符合标准的电动轮椅进入长隆度假区所属公园及马戏场馆。

 

电动轮椅需符合(GB/T 12996-2024)等国家安全标准且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以确保园区内缓坡及复杂路况的通行安全:

①不少于三个车轮,以确保停放与行驶稳定性 。

②进入各公园及马戏场馆后必须切换至慢速模式,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公里/小时(即以正常步行速度通行),刹车、转向系统灵敏有效。

③严禁携带经过改装(如加装特大功率电池、解除速度限制)的电动轮椅进入各公园及马戏场馆 。

 

以下车辆/装置禁止进入各公园及马戏场馆:1、残疾人摩托车及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代步滑板车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装置;2、手推轮椅临时加装外接电源牵引装置,且不符合电动轮椅安全标准的;3、加装遮阳棚、扩大轮胎等改变车辆结构,影响安全通行的;4、解除限速装置或进行其他动力改装的电动轮椅。

 

入园预约与核验流程

长隆度假区所属公园及马戏场馆对电动轮椅入园实行“提前预约登记 + 现场核验”制度。游客需在进入各公园及马戏场馆日的2天之前(含当天)拨打官方客服热线 400-883-0083(每日9:00-18:00)完成预约登记 。

游客进入各公园及马戏场馆当日抵达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安检入口通道。游客需出示预约确认信息及登记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原件(残疾证/身份证/医疗证明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对轮椅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是否符合速度标准、有无违规改装等)。经核验无误后,游客签署《电动轮椅使用安全须知确认书》。园区发放“电动轮椅安全通行标识”(如手环或贴纸),方可验票进入各公园及马戏场馆。

 

电动轮椅在各公园及马戏场馆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①户外使用时速度≤6km/h。在人多拥挤区域(如热门景点、餐厅入口)应主动减速、避让并推行 。可进入的室内场馆及人员密集区域行驶速度≤4.5km/h。

②在各公园及马戏场馆主干道及设有无障碍通道标识的区域内行驶。如遇坡度大于6度的陡坡路段,建议绕行或在同行人员协助下谨慎通过 。

③需将轮椅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出入口、无障碍卫生间及盲道 。

④电动轮椅仅限登记游客本人使用,严禁在各公园及马戏场馆内转借他人及搭载2人及以上人员使用。轮椅使用者及陪同人员应妥善保管轮椅,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轮椅。游客离开轮椅时,请随身携带个人财物并妥善停放,不可将轮椅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

⑤手推轮椅不得在场所内通过安装附件改装为电动轮椅,若需使用外部附件为手推轮椅提供电源,该轮椅将视为电动轮椅,需遵守电动轮椅准入规则并经工作人员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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